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及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9月13日下午研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9月14日上午讨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见附件),在党政联席会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实施我院的推免工作。
(二)机构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党政联席会、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
(三)工作要求
1.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立足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一步优化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机制。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推免规范透明
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推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考生自主报考。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荐办法、推免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均提前公布。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切实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四)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5.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
6.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学业及综合素质
1.本科阶段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
2.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所指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4.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0分以上。(艺术类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390分以上)。
5.为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3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报校团委审核(此部分不占学院推免名额指标)。
三、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拥有的硕士点、硕士培养年限、培养规模及培养质量等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见表1。
表1 推免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 对应本科专业
| 本科毕业人数
| 名额
|
1
| 会计学
| 139
| 2
|
2
| 财务管理
| 64
| 1
|
3
| 财务管理(合作办学)
| 102
| 2
|
4
| 市场营销
| 63
| 1
|
5
| 国际商务
| 61
| 1
|
6
| 电子商务
| 37
| 1
|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推荐原则
成立推免生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9名专家组成,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100分。推荐成绩包括素质测评分数与面试分数两部分,其中素质测评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以本科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成绩排名,按照推荐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果学生推荐成绩排名相同,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决定。
(二)如果某类指标没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其指标自动转为下一序号对应专业。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进程
1.9月13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分配推免名额,确定推免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对整个推免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9月14日上午10:00,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确定《商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9月14日上午11:00,召开所有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会议,向全体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届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等情况,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4.9月14日下午14:00~18:00,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并于9月14日下午14:00~18:00由本人交到一号教学楼309房间宋颖老师处。(相关电子版资料与表格请到“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5.9月15日上午,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6.9月15日上午12:00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专题研究推免相关工作。
7.9月15日下午18:00前,学院召开会议,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组建学院推免生面试(考核)专家组,面试(考核)专家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逐一面试。
8.9月15日下午18:00前,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推荐成绩,根据实施细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9.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宋老师 86870201,邮箱:121427066@qq.com
商学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