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工作和学科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组成,在党政联席会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实施商学院的推免工作。
学院成立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王曙光
副组长:王 粲 乐国林 董兰国
成 员:胡保玲 刘成立 王先鹿 夏秀芳 西爱琴 冯等田 李娟娟
云乐鑫 朱文龙 孙秀明 林丰艳 于桐 金炜博
秘 书:孙 照 王 婷
(二)机构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党政联席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审查、确定推免名单,负责本实施细则的解释。
(三)工作要求
1.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立足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一步优化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机制。避免简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来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推免规范透明
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推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考生自主报考。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荐办法、推免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均提前公布。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切实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四)回避制度
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学业及综合素质
1.普通推免生
(1)本科阶段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
(2)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排名,应在所在全年级专业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成绩核算截止当年9月1日。
(4)外语成绩较好。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2.有特殊专长推免生
申报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经推免生所在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初审认定且公示无异议:
(1)截止于当年8月31日前获得下列成果者,且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70%(含),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可直接获得推免生资格(简称直接推免专长生,下同)。直接推免专长生由学校单独预留名额,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①在《青岛理工大学推免认定国际、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获得最高奖(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或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②在本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在CSSCI(不含扩展版)或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学术研究论文(需提交检索证明)。
(2)截止于当年8月31日,获得下列成果者,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审核答辩,学校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学校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择优推荐(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不占推荐学院名额),具体推免程序及要求详见推免当年《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①在《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推免认定国际、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比)赛获得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参加由国际学科、专业协会举办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三名)。
②获得《青岛理工大学大学推免认定国际、国家和省级学科专业竞赛成果列表》认可的各类省级学科、专业竞(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如为团队参赛,成员排序前二名)。
③在本专业领域,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理工大学,以第一作者获得国际PCT发明专利授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青岛理工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退役推免生
为鼓励更多高素质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学生入伍数量和质量。对于具有在校期间服兵役经历,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素质评价专业总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含),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经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保卫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推资格。退役推免生名额由学校预留统筹,且不占推荐学院名额。
三、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拥有的硕士点、硕士培养年限、培养规模及培养质量等情况综合考虑。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推荐原则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符合普通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按不高于1:1.5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学生综合排名成绩。综合排名成绩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 80%)和考核成绩(占 20%)组成。即综合排名成绩=平均素质评价成绩×80%+考核成绩×20%。综合排名成绩至少包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面试得分等。学院成立推免生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11-13名专家组成,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考核。以本科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成绩排名,按照推荐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果学生推荐成绩排名相同,按照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考核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决定。
(二)如果某类指标没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其指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决定。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进程
1.第一环节: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推免工作的基本原则,并对推免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第二环节: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确定《商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3.第三环节:召开所有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会议,向全体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届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等情况,并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
4.第四环节: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承诺书》,及有关科研创新成果、比赛、竞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在校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学术专长推免生需经三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本人交到主教学楼A118房间年级辅导员处。
5.第五环节: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5人及以上)对提出(申请普通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退役推免生)资格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业审核专家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报研究生处存档。
6.第六环节: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及素质评价成绩及按全年级专业排名,按学生申报的推免类别在学院内张榜公示。
7.第七环节: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且申请的普通推免生的学生进行考核答辩面试(答辩面试过程要录音录像,对于申请学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等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加分项目,各学院须组织同行专家核实,确保奖励项目的真实性),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包括所有参加考核学生综合排名成绩及排名),同时完成《成绩排序及推免信息汇总表》(推免生所有信息)的填写。
8.第八环节: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推荐成绩,根据实施细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9.第九环节: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具备特长生和服役推免候选人资格的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表、承诺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序、学生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特长或服兵役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需经校团委、科技处、校保卫处(武装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和审核专家签字确认)报研究生处。
10.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其他
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孙老师 86870201
姜老师 86875602
商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