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5-09-16
  • 点击量: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根据《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实施我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条件

1.基本条件

(1)被推荐者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并被我校录取的同批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5)被推荐者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评议等级为优秀。

(6)被推荐者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学业及综合素质

(1)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前6个学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40%。(以上所指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3)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0分以上。

(4)为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骨干成员;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且前6个学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经三名以上我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亦可推荐。

3.为提高推免质量,将推免类型分为专业型与创新型分别推荐。专业型必须同时符合推免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学业及综合素质中第(1)、(2)、(3)款,创新型必须同时符合推免条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学业及综合素质中第(1)、(4)款。申报推免的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申报。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学院拥有的硕士学科类型、硕士培养年限、培养规模、培养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及学风建设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见表1。

表1推免生名额分配一览表

序号

类型

对应本科专业

名额

1

专业型

会计学

1

2

财务管理

1

3

市场营销

1

4

国际商务

1

5

电子商务

1

6

创新型

面向所有专业

2

四、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要求申报推免专业必须是学生原本科专业的相应专业。

1.专业型的推荐原则

成立推免生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专业型推免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推荐成绩包括素质测评分数与面试分数两部分,其中素质测评分数占70%、面试分数占30%。以本科专业为基本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成绩排名,按照推荐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果学生推荐成绩排名相同,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参照综合表现,由“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投票决定。

2.创新型的推荐原则

成立推免生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对所有符合条件报名申请创新型推免的学生进行科研创新成果考核与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科研创新成果的专业符合度与层次、培养潜力、教授推荐意见等内容,由专家组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投票确定推荐名单。

3.如果某个类型没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其指标自动按照以下顺序转入相关对应本科专业,相关对应本科专业排序为:会计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进程

1.9月15日下午5:00前,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全体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应届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等情况,并召开会议布置推免工作。

2.9月16日上午9:00~13:00,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并于9月16日上午9:00~13:00由本人交到商学院党总支(1号教学楼323室)花会娟老师处。

3.9月17日下午18:00前,学院推免生面试(考核)专家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实施细则进行逐一面试,面试分为专业类与创新类两个面试专家组。

4.9月17日晚上20:00前,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计算出推荐成绩,根据实施细则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全体学生公示。

5.9月18日下午16:00前,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六、接收与录取工作

接受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执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七、其他

本细则若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