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我校六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6月上旬召开,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教代会筹备期间在代表中广泛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
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提案。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实事求是,建议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各代表团及每位代表,要坚持议大事、讲大局的原则,确保提案质量,切实履行好教代会代表职责。
三、提案由一人提出后,须由三人以上(含三人)附议(提出人和附议人均须为正式代表)。相同或类似提案由代表团综合为一案向大会提出,提案也可以代表团集体名义提出。
四、提案严格按照一表一案的要求填写,不得数案一表。提案人、附议人均须亲笔签名。
五、提案人将提案表(一式两份)交所属代表团,各代表团于5月10日12:00前将纸质提案表交大会提案工作组(市北校区交校工会,黄岛校区交校区工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hui@qtech.edu.cn。
青岛理工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