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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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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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8日党政联席会通过)

为做好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02号)和《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0号)(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法”)、《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和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工作和学科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组成,在党政联席会的直接领导下具体实施商学院的推免工作。

1、商学院2021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王曙光

副组长:王 粲

成 员:胡保玲 辛益军 云乐鑫 董兰国 刘成立 王先鹿 夏秀芳 西爱琴 沈 亮 李娟娟 朱文龙 孙秀明 于 桐 金炜博

秘 书:冯 宁 王 珊

2、商学院2021年专家审核小组组成:

组 长:胡保玲

成 员:辛益军 云乐鑫 刘成立 西爱琴 夏秀芳 王先鹿 孙秀明 朱文龙

(二)机构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推免办法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推免程序、时间安排、学院推免名额等内容);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等,审查、确定推免名单,负责本实施细则的解释。

(三)学院推免工作原则

1、树立科学选拔理念,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2、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合理分配推免名额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突出改革导向,合理分配推免名额。立足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实际,进一步优化学院推免名额分配机制。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推免规范透明

严格执行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推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考生自主报考。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荐办法、推免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均提前公布。

4、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推免公平公正

切实发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学院严格执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学院当年的推免生遴选,应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学校报备声明。对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依照上级相关文件处理。

二、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指标总名额为14人。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依据学校推免文件要求及名额分配办法,以各专业本科毕业人数为基础,确保每个专业均有拟推荐名额前提下,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建设情况等因素,经集体研究决定按专业分配推免名额(详见附表2)。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具体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1、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排名,应在所读专业全年级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1)推免生综合排名成绩采用平均素质评价成绩。

(2)学院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指标体系: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最基础评价指标,合理设置综合素质各项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同一类别中原则上只取一项。

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将从严把握。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2)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证明成绩证明。

(3)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四、学生平均素质评价

(一)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计算

1、计算公式

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值)×100]*0.8+竞赛获奖成绩*0.12+科研成果(论文)成绩*0.04+社会服务成绩*0.04

2、平均学分绩点是以申请者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社会服务(满分100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各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累加和为100分。

4、科研成果(论文)和竞赛获奖,上限分值均为100分。

(二)竞赛获奖赋分

1、学科竞赛赋分(满分100分)

学科竞赛获奖赋分=奖项类别分值(A)*竞赛获奖成员位次计算系数(Y)

(1)学科竞赛获奖类别分值(A)

获奖等级

A类竞赛获奖赋分

B类竞赛获奖赋分

100

60

80

100

40

50

60

80

30

40

40

40

20

20

2)学科竞赛名录及分类(具体竞赛项目见附表)

1)A类竞赛

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且有多层选拔机制,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等国际全球性学科竞赛。

在全国范围内规格高、水平高、难度高、影响力大,纳入排名的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权威全国竞赛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等。

2)B类比赛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或亚洲(亚太)等区域创新创业权威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对学校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国内外学科竞赛项目,包括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美国“IDEA”、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等。

青岛理工大学认定的其他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

3)其他说明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按国家竞赛“特等奖”计算,Finalist winner按国家竞赛“一等奖”计算,Meritorious winner按国家竞赛“三等奖”计算。其他指标加分项目由参加推免学生自行申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议审定,报学校备案。

4)竞赛获奖项目需专家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予以认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竞赛获奖成员的位次计算系数(Y)

1)竞赛获奖成员人数大于等于3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50%


2

2

30%


3

3

20%


4

4及以后

0%


2)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2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60%


2

2

40%


3)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1位的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100%


(4)不区分位次的竞赛,位次计算系数(Y)为1/n(n=参赛团队人数)。

(四)科研成果(论文)赋分

科研成果(论文)需是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需专家评审小组按规定程序予以认定,上限分值100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科研成果(论文)等级

赋分

CSSCI(不含扩展版)或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发表

100

被新华文摘转载、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80

核心期刊

60

(五)社会服务赋分(上限100分)

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工作(参军入伍)、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部分:

1、社会工作(参军入伍)(上限20分):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班级、党支部、助理员队伍主要负责人满1年且本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赋20分;参军入伍服兵役,赋20分;所在学生组织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学生本人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赋分10分。

2、社会实践(上限40分):共青团中央等国家级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赋40分、团队成员赋10分;省级社会实践团队负责人赋20分、团队成员赋5分。团队获国家级荣誉,团队负责人赋40分、团队成员赋10分;团队获省级荣誉,团队负责人赋20分、团队成员赋5分。

3、志愿服务(上限20分):参加上合峰会等国家级志愿服务赋20分、省市级志愿服务赋10分。

4、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代表学院参加对外交流(上限20分):有国际官方组织盖章的实习证明或者荣誉证书,赋20分。

五、推荐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推荐原则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每个专业平均素质评价排名成绩和每个专业分配名额,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若学生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排名相同,优先推荐(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值)高者;若成绩仍然相同,优先推荐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等,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者。若成绩仍然相同,优先推荐学术特长指标分高者。

(二)诚信原则

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正原则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当事人、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统筹原则

如果某类指标没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其指标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研究决定。

六、推荐工作程序及进程

(一)学院根据上级、学校推免文件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推免程序、时间安排、学院推免名额等内容),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将审核通过后以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

学院及时将审定通过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召开所有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会议,向全体学生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需要回避或报备的,须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承诺书》、《成绩单》(要有教务处公章,原件及PDF扫描件,以zjhm_xm.pdf命名),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学术专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由本人交到商学院大楼301房间各年级辅导员处。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推免学生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本人所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1. 学院会同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严格审核认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

    1、由学院代表学校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每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在专家小组审核答辩过程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则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将追究学院审查不严责任。

    6、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7、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五)学院根据推荐名单确定原则确定拟推荐名单,按推免名额的0.5倍的比例确定候补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按要求报送校推免领导小组,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若出现推免“不合格”学生,则按专业候补替补。综合排名成绩仅由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占100%)组成。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校。

    (六)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经以书面或会议形式以向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学校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八)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缴费。

    六、推免生注册报名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缴费,签写《青岛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七、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一)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三)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

    学院推免工作举办受理电话及邮箱:

    商学院党总支,电话:0532-86869898,Email:176677507@qq.com

    学校推免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2-85071099,Email: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Email:yjshk@qut.edu.cn

(四)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当事人、责任人、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2、对推免过程存在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五)信息公示制度

1、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推免工作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等重要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推荐的对拟推荐名单(含姓名、排名方式、素质评价成绩及名次等)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3、学校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它

本实施细则若与上级文件或学校2021年推免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文件或学校2021年推免政策执行。本细则由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推免联系联系老师及办公电话:

冯老师 86876527

王老师 86870253

商学院

  2020年9月26日


附件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及相关国际赛事

序号

奖项名称

赛事类别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A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A

3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A

4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A

5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

B

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B

7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B

8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B

9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B

10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B

1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B

12

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美国“IDEA

B

13

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B

14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和交叉学科建模竞赛(ICM)

B

15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B

16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B

17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B

1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B

19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B

20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B

21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B

22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B

23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B

24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B

25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B

26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B

27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B

28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B

29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B

30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B

31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on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B

32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B

33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B

34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

B

35

蓝桥杯全国软件与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B

36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B

37

“全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B

38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B

39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B

40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B

41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B

42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B

43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B

44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B

45

全国大学生化工安全设计大赛

B

46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B

47

全国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B

48

全国大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大赛

B

49

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B

50

全国大学生“用友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B

51

全国英语演讲大赛

B

52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B

53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B

5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B

55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B

 


附件2:

商学院2021年推免名额及分配说明

专业名称

毕业生人数

2021

会计学

208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4

2

财务管理

193

3*

财务管理(合作办学)

经济学

74

1

国际商务

68

1

统计学

65

1

市场营销

62

1

电子商务

30

1

1、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科专业评估情况,分5个计算档次。B为2.4%,C+为2.2%,C为2%,C-为1.8%,其它为1.6%;国家一流专业为2%,省一流专业为1.8%,其它为1.6%,学科专业评估结果叠加取最高档。

2、财务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合作办学)专业共推荐3人,分别按两专业进行平均素质评价排序,两专业中平均素质评价的第一名均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两专业中的第二名根据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进行分数对比,平均素质评价分高者获得推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