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年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通知

  • 作者:商学院
  • 发布时间: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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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各位同学: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103号),现开展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中期考核分组安排》(附件1)。

二、考核对象

2022级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资产评估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安排见《中期考核分组安排》(附件1)。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重点考查学位论文进展,并对科研潜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评估。

四、考核程序

1. 在中期考核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做出评价;

2. 导师审查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做出综合评价;

3. 中期考核小组结合导师意见,针对考核内容给出考核结果;

4. 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五、考核准备

1.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打印1份,填写个人信息、思政考核和导师评价等内容,考核前各小组组长收齐交考核小组专家,考核结束后考核专家签字,组长回收送302办公室。

2. 课程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按照个人情况填写,考核前交各小组组长汇总。

3. 纸质版论文材料3份,考核前各小组组长收齐供考核专家查阅。

4. 10-15分钟的汇报PPT,考核前各小组组长收齐拷贝到考核教室电脑。

六、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

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思想政治评价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有两门学位课成绩未达到要求的,累计有两门课程重修不及格的,在中期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考核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的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其他情况。

首次考核不合格的,须在3个月内申请重新考核。重新考核不合格的,分流退出参照《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青理工校发〔2022〕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研究生因出国、创业、休学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和学院批准,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需延期考核的研究生请填写《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