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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作者:商学院
  • 发布时间: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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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在工作小组指导下,成立相应学科(专业类别)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结合复试方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学院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历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在满足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生生源和复试差额比例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类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专业

代码

学科专业

名称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120200

工商管理学

全日制

学术型

333

41

62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型

323

40

60

025600

资产评估

全日制

专业型

323

40

60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专业型

323

40

60

025800

数字经济

全日制

专业型

323

40

60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专业型

203

48

96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专业型

203

48

96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专业型

151

35

70

1.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名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科专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资产评估(025600)总分300分,会计(125300)总分190分。

2.复试比例

各批次调剂考生参加不同复试批次的复试成绩要求及差额比例以不同复试批次的公告为准。

各批次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应用统计、数字经济、工商管理、会计(非全日制)执行差额比例以当批次调剂公告为准。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若符合调剂申请条件考生上线人数未达到计划招生差额人数的专业,按照实际申请人数确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在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jsxt.qut.edu.cn/Open/Master/Signin.aspx)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思想政治、心理鉴定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身份、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对录取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校加分及审核政策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附件3)执行。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学院2025年所有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考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等。

1.笔试考试: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历加试。

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每门满分100。现场复试笔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流程完全一致。网络远程复试笔试的考生需按要求下载《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答题模板(A4纸)》(附件4)并打印,笔试答卷提交按《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附件5)执行。

1)专业课:考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大纲为准,计入复试成绩。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其它学科(专业)占复试总成绩的5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理论: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学院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5%,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为保证复试成绩的公平、公正,按“复试小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或笔试面试混合方式成绩;计算后的成绩,须由面试小组所有成员签名确认。采取多组复试的专业,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并制订相应导师评分的管理办法尽量消除组间分数差异,以保障各组成绩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

3.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有2名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5%。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心理素质考核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具有学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教师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逐一形成书面材料备案。

复试全流程须录音录像,音像材料需严格密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四)复试具体安排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2日-23日,报到时间:3月22日8:00-11:00 C1-4一楼大厅;笔试时间:3月22日14:00-15:00专业课,3月22日16:00-17:00思想政治理论,考场另行通知。面试时间:3月23日8:00-18:00。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要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信息,及时了解学院复试环节、时间安排和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流程上传材料并参加复试,务必保持注册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调剂考生参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附件5),提前完成相应网络远程设备和软件的安装和调试。考生以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时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主辅机位腾讯会议注册,以便系统身份认定。

3.调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无故中断。如确因设备故障或网络信号不畅等技术问题致笔试(面试)中断,调剂考生应立即电话0532-86870253联系学院金老师。

4.调剂考生需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9)进行远程笔试及面试。在网络远程笔试考试结束5分钟内按规定要求提交答卷,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门课考试,并按零分处理。

5.如确因网络原因,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试或答题信息提交工作,可申请一次“再次笔试(面试)”,经复试小组组长确认同意,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再次进行笔试(面试)。

6.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考生将取消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医院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学院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及工作程序根据《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附件6)和《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实施。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1)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2)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以外其它专业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100分×15%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初试成绩(满分100分)×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其中: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二)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及使用

同一学科(专业类别)一志愿考生和各批次调剂考生要根据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依次录取。

在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范围内,学校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分配名额,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规则如下:

1.考生总成绩是按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分别排序。

2.会计专业硕士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3.参加同一学科专业同一复试批次的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起排序。

4.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所有调剂考生,如再次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有缺额且笔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可由考生申请、经拟调剂学院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同意,无需再次复试,以最近一次复试录取总成绩参加录取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录取时,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2.学院可以将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计划调整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

3.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青岛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样本)》(附件7),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情况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    0532-85071099jiwei@qu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2-85071303yzb@qut.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或公示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业务要求、不同复试批次所采取的复试差额比例,“双机位”远程复试组织管理要求以及具体流程、内容、方式、复试成绩使用办法、录取排名方式等,以及具体复试合格要求条件和不予录取情况)、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等。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院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学院或学校提出申诉或举报。对投诉和举报反映的问题,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六)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办公电话:0532-86870253

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5年3月13日